省有关部门,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各地级市发展改革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一类口岸查验设施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6〕25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一类口岸查验设施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6〕2567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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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一类口岸查验设施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6〕256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