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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请编制上报“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综合电力处 时间:2017-04-19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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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能新函〔2017〕1845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编制上报“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71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有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本企业“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填写有关表格。有关材料请于4月25日前报送我委(新能源产业处)。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4月12

(联系人:樊俊林,电话/传真020-83138745Emailgdnyjxn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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