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能电函〔2017〕192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发展改革部门、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各能源企业: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在建能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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