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息〔2016〕806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2016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0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