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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高技术产业处 时间:2015-06-26 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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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高技术函〔20152679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

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国发〔20134号)和《加强区域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02455号)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12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承担单位必须已建


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该中心已于2014831日前完成验收;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承担单位必须已于2014831日前获批组建了省级工程实验室。

(二)项目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项目有新增基本建设内容(建筑工程或者设备购置),并可在23年内完成建设。

(三)拟申请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在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能为解决产业或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

(四)项目承担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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