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
根据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粤东西北新区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牵头负责审定。韶关市已编制完成《广东韶关芙蓉新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30年)》,上报申请审批。现将《广东韶关芙蓉新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30年)》转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7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委。
附件:《广东韶关芙蓉新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30年)》(电子版请在省发展改革委外网“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郭玉凤,83138787,传真:83138699)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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