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省粤电集团公司,华能集团南方分公司、大唐广东分公司、华电广东分公司、国电南方分公司、中电投南方分公司、国华广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南方分公司,广州发展集团、深圳能源集团、广州恒运企业集团,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佛山顺德五沙热电有限公司、华厦电力有限公司、南海发电一厂、佛山三水恒益电厂、新会双水电厂: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98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986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