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计量收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国家技术监督局、物价局、财政部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价费字[1992]532号,省物价局粤价[2002]228号,粤价〔2004〕43号
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粤价〔2004〕43号文规定执行。对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计量检验执行同样标准。(中央直属单位按计价格[2002]151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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