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 粤价[2008]209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规定,我省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每吨提高1000元,即90号汽油(Ⅱ)零售基准价每吨由6015调整为7015元,0号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由5540元调整为6540元。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调整后,具体零售价格见附件1和附件2,请各地严格按公布的零售价格执行。
附件:1.广东省成品油零售价格表(一)
2.广东省成品油零售价格表(二)
广东省成品油零售价格表(一)
(自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执行)
单位:元/升
说明:
1.此表按国家规定的零售基准价和上下8%的浮动幅度计算确定;
2.渔业船用柴油按提高后的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广东省成品油零售价格表(二)
(自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执行)
单位:元/升
说明:
1.此表按国家规定的零售基准价和上下8%的浮动幅度计算确定;
2.渔业船用柴油按提高后的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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