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粤价[1999]128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省卫生厅、医药管理局,广州军区后勤部卫生部: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的通知》(计价管[1998]1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通知各有关单位自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广东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为规范我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定价行为,根据国家计委制定的《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计价管[1996]1590号)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计价管[1998]13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中药材价格管理
(一)国产中药材价格
收购环节,除麝香的收购、批发、零售价格实行中央政府指导价外,收购价格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批发环节,除主要常用的23种中药材(见附件1)规定进(购)批综合差率最高不超过20%外,其余品种放开。
零售环节实行差率管理,批零差率最高不得突破30%。
(二)进口药材价格
1、口岸地价格。 我省进口药材口岸地价格实行作价办法管理,由进口单位根据作价办法制定口岸地价格。口岸地批发价格由药材进口单位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中的进口药品作价公式每批、次进口的品种分别计算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
含税口岸地价格=到岸价×(1+关税率)×(1+增值税率)×(1+经营管理费率)+各种杂费
上述公式中的经营管理费率最高不超过3%。
2、进口药材批发价格,经营单位(含批发、零售)按实际进价加规定差率顺加作价销售。我省主要常用的30个品种(见附件2),在口岸地实际进价的基础上执行国产中药材的进(购)批综合差率顺加作价,其余品种放开。
3、进口药材零售价格全部执行国产中药材批零差率,在实际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作价。
二、中药饮片作价办法
中药饮片实行出厂、批发同一价格,无税价与增值税分开,但考虑到销售对象不同,亦可实行价税合一的批发价格,即对饮片厂直接销售给零售药店和医疗单位的,均为含税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为含税价。
(一)饮片批发价格
作价公式:
无税批发价=[原药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辅料费]×(1+综合费用率)×(1+成本利润率)
含税批发价=无税批发价×(1+增值税率)
1、综合费用率按最高不超过30%计算。
2、各类饮片损耗率按本办法附表规定执行。
3、成本利润率:凡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点的全国重点饮片厂生产的饮片,最高成本利润率为7%;未列入上述重点饮片厂,但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核发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合格证验收准则》的,最高成本利润率为4%。
(二)饮片零售价格
作价公式:
零售价格=含税批发价格×(1+批零差率)
批零差率最高不超过30%,由零售企业和医疗单位在实际进价基础上顺加作价销售。
三、尾数取舍
中药材及饮片批发价格以千克为单位,尾数保持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零售价格以十克为单位,尾数保持到分。
处方以剂为单位,总和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附件:
1、批发环节实行综合差率管理的23个国产中药材品种目录
2、批发环节实行综合差率管理的30种进口药材品种目录
3、中药饮片损耗率表
附件1:
批发环节实行综合差率管理的
23个国产中药材品种目录
杜仲、厚朴、黄连、当归、川芎、生地、白术、白芍、茯苓、麦冬、黄芪、贝母、银花、菊花、牛夕、元胡、桔梗、连翘、芋肉、三七、人参(包括野山参)、牛黄(人工合成)、甘草。
附件2:
批发环节实行综合差率管理的
30种进口药材品种目录
高丽参、豆蔻、毕拨、牛黄、槟榔、腹毛、血竭、乳香、安息香、没药、石决明、羚羊角、苏合香、檀香、沉香、海龙、海马、猴枣、玉果、大海子、西红花、西洋参、公丁香、天竺黄、企边桂、胡黄连、砂仁、千年健、哈蚧、草果。
附件3:
中药饮片损耗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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