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粮食局拟在全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者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主任科员以下职务。
2.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合作性、相容性和服务意识。
3.35岁以下,具有2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A0101哲学、A0301法学、A0302政治学、A0303社会学、A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A0501中国语言文学、A0602中国史、A120202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和A120401行政管理等专业。
2.中共党员。
3.具有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报名材料中需附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完成的文字材料。
年龄和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16年9月30日止。
二、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6年9月15日(以收寄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粮食局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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