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2018〕2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法院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24日
相关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