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2019〕172号
省直各单位,省文明办,省法院、省检察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新华社广东分社,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现阶段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9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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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