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实施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类型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总数
抽取比例
抽查时间
是否部门
联合抽查
1
对企业投资项目抽查
产业处、基础设施处、省能源局
依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立项程序、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
2023年度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9
不低于5%
2024年3月至11月底
否
2
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抽查
投资处、农经处、创新处、区域处、社会处、资环处、消费处、基础设施处、省大湾区办发展推进处
依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情况、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2023年度省发展改革委转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485
3
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抽查
投资处、农经处、区域处、社会处、基础设施处、铁路处
依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
2023年度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
69
4
对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投资处牵头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
依照相关规定,对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情况、咨询资质、制度建立、咨询质量、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
我省工程咨询单位
15
53%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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