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价格认定中心
根据省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分片评查工作安排,陈晋强(惠州市)率评查小组一行于8月8日对东莞市进行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
评查组调查了东莞市价格认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并对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已办结的价格认定案卷质量进行评查;同时查检《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以及价格认定规则的执行情况。
评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卷宗、现场解答、疑难分析、整改建议等形式对东莞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进行了评查。从评查情况看,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价格认定工作非常重视,把价格认定工作当作反腐倡廉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机构设置完备,人员配备齐全;能较好地执行《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以及价格认定规则,工作质量好,复核率低;工作档案有专人管理,归档及时;建设并使用了一站式工作平台,工作效率高;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性价格认定技术规范,为全国解决复杂疑难案件“定价难”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标准。
存在的问题是:价格认定文书格式不符合《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现场实物查(勘)验缺少现场情况视频记录,仅拍摄照片不利于证据固化;市场价格调查方式单一,较多地采取网络采价方式,而到实体店进行市场价格调查较少;价格测算表过于简单,有些价格测算表没有列出选用的公式,没有详细列明计算过程,存在一定的价格认定风险。
评查组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一是按照《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和《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要求,尽快完善价格认定文书规范。二是尽快配备实物勘验视频现场跟踪记录仪,进一步完善价格认定工作程序。三是坚持以问题导向,对照清单逐条整改。认真对照《价格认定规定》和《价格认定行为规范》,逐条梳理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力求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评查效果。四是树立法治理念,确保依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人员要继续转变观念,运用行政方式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要强化法治思维,增加依法行政意识,使价格认定工作真正成为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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