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视频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我省2020年价格认定工作,通报受国家、省表彰表扬的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认定人员名单,研究安排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0年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我省各项价格认定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全年共办理价格认定事项10万多件,案值约205亿元,其中涉纪检监察案件、涉刑事案件占案件总量的87%,为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公平、正确地“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全省价格认定机构要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积极做好2021年价格认定工作,努力开创价格认定工作新局面。一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监督;二是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价格认定各项工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扎实做好特殊时期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三是持续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要求,持续推动“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四是稳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调解与诉讼相结合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新模式;五是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重点帮扶价格认定工作开展困难的地区和机构,加强新进人员专题培训。
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21个地级以上市价格认定机构负责同志,部分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和价格认定人员参加会议。深圳、汕头、韶关市,广州市天河区、惠州市惠城区分别就“三涉一调”、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等工作进行专题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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